企业标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按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赋予的职责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查、备案工作。凡标准在我所备案的企业均可获得一个备案信息查询密码。企业可以凭此密码在网站www.ptsn.net.cn上查询到本企业的标准备案信息。

企业标准备案信息查询   请输入查询密码:  

办理企业标准备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标准文本 2份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1份

标准备案表 2份(可复印)

标准备案费: 每项标准300元

联系方式

单   位: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推进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28号

邮   编 :100088

联系电话: 010-82058764 010-82054513(传真)

联 系 人:李春生

汇款方式

请将款项汇到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市支行

帐   号:0200002909014476491

汇款用途请写明:标准备案费。